信息检索: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证2010年换发证工作的通知
瓯政办〔2010〕11号
建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jianou.gov.cn   发布时间:2010年2月5日    发布机构:建瓯市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数:

市直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福建省行政执法证 2010 年换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013 号)要求,今年省政府将对 2005 年以来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实行统一换发证,并从 2010 7 1日起启用新式 IC 卡行政执法证,旧的行政执法证一律作废。为保证我市行政执法证换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发证对象

各行政执法机关在岗行政执法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福建省行政执法证:

(一)行政执法证于 2010 6 30 日到期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2005 年以来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但未申领福建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

(三)已取得福建省行政执法证,因工作调动到其他系统执法岗位,经调入单位的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上述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接受委托的组织。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资格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确认,未经公告的不得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上述行政执法人员是指从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征收或者征用等行政执法活动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行政执法机关雇用的合同工、临时工。

二、换发证程序

(一)采集信息。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采集本单位行政执法单位信息及符合换发证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1.填写规范的《行政执法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样式及填写要求见附件 1)电子表格及纸质表格 1份。

2.行政执法人员数码相片。数码相片技术要求见附件 2,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执法人员统一到大市街晓华照相馆拍照,数码相片应标注行政执法人员新的行政执法证号码,新的行政执法证号码由行政执法单位按照附件 678 的要求编排。

3、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及行政执法证复印件。

4.填写规范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汇总表》(样式及填写要求见附件 3)电子表格及纸质表格 1份。

5.填写规范的《行政执法单位信息登记表》(样式及填写要求见附件 4)电子表格及纸质表格 1份。

(二)报送审核。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指定专人,将采集的行政执法单位信息及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材料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审核,并由市政府法制办逐级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审核确认。市政府法制办对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报送的采集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整理汇总后,将下列信息材料逐级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核对确认:

1.《行政执法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电子表格。

2.《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表格。

3.行政执法人员数码相片。

4.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及行政执法证复印件。

5.《行政执法单位信息登记表》电子表格。

6.《行政执法单位信息汇总表》(样式及填写要求见附件 5)电子表格。

三、换发证时间安排

(一)采集信息。2010 3 15 日前,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本单位行政执法单位信息及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二)报送审核。2010 3 25 日前,各行政执法单位将采集的信息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三)审核确认。2010 5 10 日前,设区市政府法制办将审核后的本地区行政执法单位信息及行政执法人员换发证信息报送到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核对确认。

(四)制作新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完成核对后,陆续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送交制证厂家制证。2010 6 10 日前,制证厂家完成新证制作。

(五)颁换新证。2010 6 30 日前,市政府法制办陆续将新制作的行政执法证颁发给各行政执法单位,并负责收回旧的行政执法证,经逐件登记后送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销毁。自 2010 7 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新的行政执法证,旧的行政执法证一律作废。

四、工作要求

本次换发证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行政执法证换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监察局、人事局、编办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各行政执法部门也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从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要做好行政执法证换发证的宣传工作,将换发证工作的方案及要求传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证换发证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采集工作,确保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要严格按照换发证工作方案的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在行政执法证换发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金同,联系电话:3731263

本通知所有附件可通过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下载,省政府 法 制 办 公 室 网 址 为 www.fjfzb.gov.cn (互联网) 或www.fzb.fj.cn(政务网)。

 

附件:1.行政执法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

2.福建省行政执法证数码相片技术要求

3.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汇总表;

4.行政执法单位信息登记表;

5.行政执法单位信息汇总表;

6.行政执法证区域代码;

7.行政执法证系统代码;

8.行政执法证号码编排规则及编排示例。

 

 

 

                               二○一○年二月五日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段,然后同时按下“CTRL”与“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郑重声明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 访问统计 | RSS订阅
建瓯市人民政府主办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闽ICP备05028833号
地址:建瓯市新区行政中心11楼 邮编:353100